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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有“硬伤”,同意维修户没到2/3也可用维修资金
问:大连市弃管房和老旧住宅中设备电梯的维修是如何计划安排的,又是怎样组织实施的,维修后的管理是如何落实的?
市质监局:到目前为止,大连一共有电梯4.2万部,其中住宅电梯3万部,在这些住宅电梯中,使用超过15年的电梯占了大约3%,超过10年的电梯占了20%。
近年来经各方努力,弃管电梯数量大幅度减少。2014年开始,针对部分老旧电梯年久失修、小故障频发的问题,市政府组织力量进行弃管楼的
电梯维修。需要维修的电梯要经过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同时居民房屋维护资金达到50%,因为维修费用由市区两级政府分别出资25%,由居民的住房维修资金承担50%。如果居民同意愿意自筹资金,也可纳入维修范围。
目前,大连弃管电梯已经基本上消灭了。从2015年开始,大连市已经不对弃管楼电梯进行单独维修了,一同并入老旧住宅电梯概念。
实际工作中发现,一些电梯已经确实不能使用,但居民同意维修的户数没有达到2/3。大连的规定是,对确实有安全隐患的电梯,经过专业机构评估不能使用,即使达不到“双2/3”也可以动用维修资金来修。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苏琳
暖房子入围标准
一、原则上使用时间超过15年以上的,也就是说2000年以前的房子
二、设计节能不达标
三、结构安全,适宜施工,免得由于楼体质量出现问题造成浪费
四、一定时期内没有列入旧城区改造、不会拆迁的
五、改造后至少能够使用20年以上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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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电梯有"硬伤"维修可不计"同意票" 地址:http://www.diantijob.com/news/hangye/1464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