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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楼加装电梯 不需100%同意

发布时间:浏览次数:132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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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楼加装电梯的“持久战”似乎有了曙光。毗邻的广州市于5月10日颁布《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在7月 1日正式实施。手续繁杂、邻里纠纷、资金来源难等老大难问题,旧楼加装电梯遇到的这些“绊脚石”,在《办法》里均有明晰指引,对佛山极具参考价值。

趁着这股“东风”,我市老年学学会前天向市政府提交《住宅旧楼加装电梯》的第六份建议书,希望佛山尽早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对此,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昨日表示,由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牵头,财政局、消防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制定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已于去年11月递交给市政府, 目前正等待审批,而内文条款与广州《办法》有几分相似。

须有2/3以上业主同意

禅城区普澜一街10号8层旧楼的16户住户,于2009年5月向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申报加装电梯被受理,按程序该办的手续都办妥了,仅因二楼一户持不同意见,至今无法领取施工许可证。

其实诸如此类的邻里矛盾不甚枚举,而《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对此也有多条详细指导性意见。

譬如,第三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 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第十四条,对业主提出的增设电梯影响通风、采光或通行等建筑设计问题,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时,应当进行现场勘察;建筑设计违反国家有关住宅设计规范中通风、采光、通行的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的,除申请人已与相关受影响业主达成协议外,应当要求申请人再次征求受 影响业主的意见或者修改建筑设计方案。

申办手续步骤指导详尽

南桂园社区的楼房住着的多是高龄长者,包括退休教师、现任南海教育局关工委成员的刘月娥,看着那些六七十岁的老同事们每天拄着拐杖跑国土、跑规划等部门,“盲头苍蝇”地来回补充这材料,补充那材料,“真系苦不堪言。”

老人家都盼望有一规范性指导文件,详尽指导申办手续和步骤,而《办法》也是尽列其详。从第十条到第十八条,详细地介绍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两个阶段,即前期的设计方案审查阶段以及正式申领阶段,所需要的各式材料,甚至细分到工程投资额30万以上或是以下手续的不同介绍。而且第十六条和第十八条还特 别列明被人容易忽视的“施工告知办理”,以及竣工验收的事宜。

资金筹集方式多元化

禅城建设二街32号原属外经贸局宿舍,一年前,住在6楼的叶雄干和7楼的住户就开始着手加装电梯的事情了,但他们却遇到这等尴尬事,原来不是所有的业主都愿意加装电梯。2楼坚决反对,4楼既不反对也不出钱,5楼说没钱,众口难调。

《办法》第七条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的资金筹集方式作了多元化规定,具体包括: (一)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确定;(二)属于房改房的,可以申请使用单位住房维修基金; (三)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专项维修资金; (四)原产权单位或者原房改售房单位(不包括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出资;(五)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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