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部分图文转载于网络和用户上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版权归原作者。不希望被转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删除。)
去年以来,吉林省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及吉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规定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岗位责任,以落实岗位、企业主体、专业监管、社会监督责任为抓手,以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支撑保障为重点,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和动态监管,综合运用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激励约束等措施,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
2016年,吉林省质监局组织各地扎实开展电梯安全风险排查,对“问题电梯”评估、建档、隐患整治,进一步落实了各方安全责任,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积极推进集电梯困人应急处置、故障投诉、业务咨询为一体的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先后完成平台建设的调研、立项工作,同时吉林省及长春市质监局机关的服务平台已开始试点试运行。制定和印发《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安全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对“三无”电梯集中整治,组织对全省553台“三无”电梯进行免费检验和安全评估,现已完成400台“三无”电梯免费检验任务。
扎实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逐步建立安全保障制度。对电梯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积极参加省政协召开的咨政协商座谈会,进一步梳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加强协调、协作开展联合监管监察。推动长春市质监局草拟《长春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并于去年12月以政府令的形式正式颁布,确立了电梯使用单位责任主体,厘清了各部门职责,推动建立住宅电梯资金筹措和救济制度。
2016年,该局还全面开展了油气输送管道普查摸底工作。深入企业对管道分布情况进行摸底、核查,建立了与管道产权单位常态联系机制。各地依法对油气管道使用单位实施安全监察。按排查到位、整改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的工作要求,推动辖区内的企业完善管道技术档案,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同时,该局认真开展“特种设备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以及全面抓好季度性和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辖区监管责任制,加强县(区)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对基层监管员培训和考核。上半年,对303名基层监管员培训,并颁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员》证书,加强和壮大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量,延伸了监管触角,消除监管盲区。将全省13.6万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
安装、使用、检验、修理等信息全部纳入吉林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网,及时掌握和更新数量变化及检验、安全隐患整治等情况,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2016年,投入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网建设,拓展功能,优化配置,提高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防预警能力。
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开展安全承诺和隐患约谈工作。同时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常识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了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扎实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制度机制建设。确立特种设备行政职权目录,合并行政审批项目,按职权运行流程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认真梳理责任清单,按照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环节逐一落实责任,明确事中、事后监管的内容、程序和职责,制定《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办法》,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黑名单”制度,约束和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制定特种设备安全“双随机”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建立特种设备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2016年,该局组织制定《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范》等7项地方标准,细化安全生产和隐患治理标准。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标准》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客运索道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标准化达标评价,并依据细则进行分级、分类评价,推动相关企业逐步实施标准化建设。
按照“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实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局长负责制,副局长履行分管责任,落实每季度召开安全分析会和安全调度会工作安排,属地监管部门不间断安全监察监管。确立“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验、谁负责”工作要求,建立层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制,签订责任书,把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层级、具体岗位。重新完善并有效整合事故数据库、预案库、事故调查专家库和应急救援资源库。集中组织专家对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全面修订,制定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指南,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统计分析,健全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建立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 《中国质量报》
标题:吉林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地址:http://www.diantijob.com/news/hangye/174093.html